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浓郁的气味从干尸身上传来。
春天目睹此景,汗毛倒竖,不知如何应对,突然被李渭捏住手,一阵微痛从手心传来。
老者旁若无人,自言自语咕哝着替干尸肃正衣冠,又驱赶干尸上蚊虫,将干尸的手臂双腿露在月色下,似是晾晒。
他动作柔和,面容温和,仿若殷勤对待爱侣,眼里满是殷殷情谊。
李渭不惊不惧的朝着干尸致礼,施以敬意,又扯扯春天衣袖,春天回过神来,也依样行礼。
她被李渭拉着回了屋,李渭见她呆怔,尤未回神,示意她噤声,小声向她道:“不必害怕,那一位...怕是老人的家人,只是死去多年,依照回纥秘法,最后制成人干留存于世,老人和干尸同吃同睡,怕已是早已疯癫,避居在此,却遭我两人误入。”
他目光停留在那银冠上,内心满是惋惜:“可惜一代传奇,最后落此下场。”
春天被那月下之景震撼不已,抱着李渭的酒囊灌下几口烈酒,双颊通红,后半夜未曾合眼,在小榻上枯坐至天明,喃喃自语:“好可怕。”
晨起太阳高悬山谷,雾气上涌,李渭在屋前留下一点碎银,留下那一顶已被擦拭的恢复当年潋滟光彩的花冠,带着春天悄悄离去。
李渭带着春天朝着星星峡一路行去,见她脸色尤是苍白惨淡,安慰道:“胡地风俗异样,礼仪不同我邦,有些惊世骇俗之事在他们眼里不过稀疏平常,不用太过计较这些。我们奉行入土为安,不可亵渎逝者躯体,但在他们眼里看来,灵肉合一,把尸身守住,才是大敬。”
春天点点头,也不得不道:”书上皆说西北蛮夷茹毛饮血,生性残暴,吃人杀人,其实只是民智不化,蒙敝不通。”她顿了顿,接着道,“如若教以礼仪,授之教义,他们和汉人,也没什么不同吧。”
”塞外不比关内,关内有良田沃土,气候宜人,适合居住,塞外苦寒,只能游牧为生,大部分部族勉强温饱,为求领地和子民,养活人口,不得不左征右战,杀戮为生,被中原轻贱不齿。“李渭道,“其实人都是一样的,冠冕堂皇之下,又哪里生嚼血肉之人。”
马儿穿行山野之间,走了有二十余里,入一山,山中几为不毛之地,光秃山岩满目,土色甚奇,黑、黄、青、赤皆有,风亦嚣张,尘沙刮面,最后两人穿过一方极狭小的山罅,眼前突现一抹青色,满目荒凉之间,几株胡杨张牙舞爪,几排破旧屋落横七速八错落山间,有羊群牛马漫步在荒野中吃草,懒散的牧人悻悻跟随之后。
第37节
“到了。“李渭指着不远处的村落道,”这是星星峡附近的一个村庄,叫山窝子,仅有七八户人家,都是附近聚集在此的牧民,这里再往前行二十里,就是星星峡。”
村庄简陋,只因附近有一口牲畜喝水的苦井,牧民们才聚集之处,筑屋而住,村内连路都未有,只有一条牛马踩出的土路,两侧几间泥屋木棚,一派惨淡衰败之气,李渭带着春天行入村子,有一二白发苍苍的老人见生人近前来,好奇的倚门相望。
女主露溶遇到自己挚爱的故事……...
霁月光风,终然洒落。大二学生沈凌风与发小玩剧本杀时负伤,醒来时,穿越到大武国雪影堂大少主单子墨身体里。原本单子墨有望成为下一任堂主,但不慎落马后,被沈凌风占用身体,内功武学尽失,由纯阳之体转化为纯阴之体。沈凌风在一个未知位面,只得收敛锋芒,由武徒一路进阶,期间多能人异士指点,最终成为大武国最高武力者。然而,成为掌控......
刘宽与长江大桥、京沪铁路一起穿越到了洪武十四年的大明,从此大明走上了另一条道路,一条通往日不落帝国的康庄大道!···朱元璋:刘宽不仅是咱的好女婿,更是咱大明最好的大司空、大学士。朱标:刘宽不仅是我的好妹夫,更是我一家人的续命福星,是我大明的擎天之柱!朱雄英:刘宽不仅是朕的好姑父,也是我大明帝国的奠基人,更是注定青史留名的传奇帝师!······刘宽:我来这历史中,既见证了历史,也创造了历史。······【已有两部完本明史类小说,欢迎读者朋友们品阅。新书需收藏、追读支持,请朋友们助力!】...
夜玄魂穿万古,征战诸天,成就不死夜帝的传说,却因妻徒背叛,灵魂沉睡九万年。九万年后,夜玄苏醒,魂归本体,成为了皇极仙宗的窝囊废女婿。而他当年收下的弟子已登巅峰,一座他曾修炼过的枯山成为当世顶级修炼圣地,就连他随手救下的一只小猴子,也成为了妖族无敌大圣。万古帝魂,一夕归来,自此之后,一代帝婿崛起,开启横推万古的无敌神话!...
父亲跑山遇宝,被村民害死,为报父仇,我上了五仙庙,接引了五位野路子仙家,走上了非同寻常的出马仙之路……......
若时光不曾断流,就让我于世永恒。(划掉)简单来说,本书就是穿越成艾尔成为星魂,指挥神之长子维护宇宙秩序的故事,本书的主角是艾尔也是每一个星灵。(本文含有大量私设,会融合星际,魔兽,漫威等世界观,作者会尽量口胡的,所以如果出现某些设定与原设定不同是很正常的,若有什么好的想法欢迎讨论和私信)书友群:765678716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