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:盛亦舒沈明琇更新时间:2025-09-15 13:01:47
《《咬青梅[先婚后爱]》作者:远山紫(1)》 《咬青梅[先婚后爱]》作者:远山紫(1)目录全文阅读,主角是盛亦舒沈明琇小说章节完整质量高,包含结局、番外。?本书名称: 咬青梅[先婚后爱] 本书作者: 远山紫 本书简介: 〔小白兔x疯竹马〕丨强取豪夺+先婚后爱 唐家有三个女儿,唐矜排最小,前头两个姐姐样样出色,只有她性格温吞内敛,经常是被忽略的存在; 但偏偏她身边又有一个最耀眼的存在; 人前的陆湛性情淡漠,天之骄子的身份,脾气桀骜从不把任何人 盛亦舒沈明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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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里人从城里带了个姑娘回村,说要给我当媳妇,当天就拜堂成亲,结果洞房花烛夜就出事儿了本想做个好人普渡众人,最后却做了千夫所指的混蛋,只怪你那倾城一笑,崩...
闻笛的博士生活糟糕透顶。 导师使唤,同辈刁难,暗恋隔壁数学系教授,却连句话都没说上。 难得有个清闲周末,邻居在房里拉琴,拉得比杀猪还难听。 闻笛翻身爬起,在微信群里发消息:再拉告你扰民。 邻居:昼间55分贝才算扰民,你找律师前做个音量测试。 邻居:还有,走廊上不能堆放垃圾,而且你还不分类。 闻笛和他理论,结果被人身攻击:哦,你喜欢莎士比亚啊?怪不得说话没有逻辑。 闻笛气疯了。 莎士比亚是文学巨匠,是他的研究对象、精神导师,诋毁莎士比亚的人才是垃圾! 终于,闻笛有个机会与教授熟络。为找话题,还旁听了教授的复几何课 闻笛:看到一个莫比乌斯环的杯子,觉得挺适合你的。 边城:莫比乌斯环是非定向流形,不属于复几何的范围。 闻笛:…… 边城:你最近在研究什么? 闻笛:从儒家文化视角解读《皆大欢喜》。 边城:莎士比亚?他太没逻辑,聊他还不如聊垃圾分类呢。 气死人不偿命的数学教授(攻)X会爆粗口的英文博士(受) 一点搞笑一点学术一点奇奇怪怪的可爱。 排雷: 攻是莎士比亚黑粉(。)...
画皮、诅咒、鬼仙、荒神,这些东西原本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世界的,这是一本历史架空小说呀,张瑞发现自己每用一次作者的笔改变命运,这个世界就会变得更可怕一些。我真不是改命师,求求你们不要让我在改了,这个世界的坑是填不完的!!!...
【全文基于原著人设创作,不涉及原著剧情,可当原创阅读】 【好消息】:她穿进了人尽皆知的《歌剧魅影》。 【坏消息】:她穿的是恐怖片版本! 一觉醒来,薄莉穿越到了十九世纪。 雾霾严重,肺结核流行,卫生条件堪忧,一脚一坨马粪的十九世纪。 更糟糕的是,她穿成了马戏团里的一名演员。 ——女扮男装的演员。 这是一个女性剪短发、穿裤子会被严厉审判的年代,没人怀疑她的真实性别,大家只当她是一个清秀过头的男孩。 然而,随着时间的流逝,她个头一点一点拔高,女性特征也越来越明显……马戏团人多眼杂,再这样下去,她女扮男装的事情迟早会露出马脚。 临走前,她拽上了马戏团里一个饱受虐待的少年,打算跟他白手起家,另组一个马戏团。 · 薄莉不知道的是,少年性格冷漠怪异,如同一头多疑的疯狗,随时准备置她于死地。 在他看来,薄莉胆小、贪婪又懒惰。 这样的人,迟早会抛弃他,另谋出路。 就算她是真心要跟他搭伙,看到他的相貌后,也会抛弃他。 ——既然如此,为什么不主动杀死她? 这样就不必看她惊慌失措的神情了。 谁知,她并不胆小也不懒惰,相反聪明又冷静,并且丝毫不厌恶他的相貌,也不讨厌他古怪的性格。 他们成为了非常合拍的合作伙伴。 可惜,美梦终究是要醒的。 一天下午,他站在门后,听见她对一个年轻英俊的男子说道: “……你再这样说,我就生气了,我现在是单身。” “埃里克?他是我弟弟。”不知对方说了什么,她诧异地笑了一声,“我们岁数相差这么大,怎么可能是夫妻。” · 从这天起,薄莉就产生了强烈的幻觉,总觉得有人在暗中窥视自己,呼吸近在咫尺,仿佛就在她的身后。 幻觉日益加重。 到后来,她后背紧贴墙壁,都会觉得墙中有人在看她。 对方的视线一日比一日露骨,一日比一日炽烈。 似乎随时会穿墙而出,来到她的身边。 【阅读预警】 1、疯狗年下,粘人精男主,目光寸步不离女主的那种。 2、年龄差为6岁,是指穿越前的女主X男主。穿越后,男女主同岁。 3、《歌剧魅影》有很多个版本,这次写的是恐怖片版本(不是指某一部恐怖片,而是整体风格),非人感较重,性格行为可能会比原著更加偏执过激。 4、女主前期会有点害怕男主,但很快就会乐在其中,假如男主的一举一动不戳女主xp,那还有什么意思。 5、封面为约稿,可以自留欣赏,禁止转载/盗用。 6、段评已开,不需要任何门槛,但禁止出现影响其他读者阅读体验的评论,如KY、代入真人明星、联系三次元等评论,看到会删除。...
君生我未生,我生君已老。 恨不生同时,日日与君好。 ◎重申一下,本文灵感来源是《单身男子》。 ◎腹黑冰山高帅穷(渣)攻×温柔天真白富美受, 攻是对艺术一窍不通的理科穷学生,受是成名青年画家、文艺老宅男。 ◎年下19岁,攻是受初恋男友的儿子,受不是小三,不是小三,不是小三 ◎前虐受,后虐攻,1V1,HE,攻受开车的时候攻满18成年了。 不换攻,不换攻,不换攻,打死都不换攻 ◎文笔白烂,狗血一大瓢一大瓢...
我的爱情故事很俗套,男朋友是我发小,同班同学,同桌,初恋。 我们原先一直都是社会主义兄弟情,成年后他跟我表白,我们自然而然的从兄弟成了情侣。 高中毕业的时候分手了。 没有第三者,没有背叛,就是在人生的十字路口,我们走岔了。 分手后,他留在本地读书,我出国留学。 现在距离那一天已经过了五年……零十六天。 我回国了。 排雷: 1):第一人称。(一直想写第一人称,最近那种念头暴涨,实在是忍不住了,干脆满足一下自己。) 2):短篇,日常流水账,写一写旧情复燃,缘来还是你的俗梗。 3):很俗,超级俗。 4):矫情,超级矫情。 5):涉及一点娱乐圈,不多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