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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默把李婶那把铜钥匙摆在祠堂的长桌上时,晨光正从窗棂斜切进来,在钥匙柄的“福”字上投下细碎的光斑。钥匙孔周围锈得厉害,绿色的铜锈像层硬壳,把原本的齿痕糊成了模糊的疙瘩。
“得先去锈。”周砚蹲在旁边,手里转着块砂纸,“用白醋泡半夜试试?我家老婆子洗银镯子就这么弄,锈能泡软。”
林默没说话,指尖轻轻刮了下钥匙柄——那里的铜皮被磨得比纸还薄,“福”字的竖钩处有道细微的裂痕,像是常年攥在手里,被体温焐出的温柔伤痕。他突然想起李婶说的话:“这钥匙跟着他走南闯北,揣在贴身处二十多年,后来他走了,钥匙就锈在锁眼里,我撬了半天才弄出来。”
往瓷碗里倒白醋时,林默特意加了勺清水。“锈太硬,浓醋会伤着铜底。”他用棉签蘸着稀释的醋液,一点点往钥匙孔里抹,“就像给老骨头擦药,得轻着点。”
周砚在旁边翻找工具,从工具箱底层摸出个小布包,打开一看,是堆各式各样的铜件:有缺了角的铜扣,有断了链的铜锁,还有半枚磨得看不清字的铜钱。“前几年收的,本来想熔了打个铜烟锅,你看看有没有能用的。”
林默拿起那半枚铜钱,边缘已经磨成了圆弧形,正面的“康熙通宝”只剩个“康”字还清晰。他突然笑了:“这钱比钥匙岁数还大,留着吧,说不定哪天能配成对。”
泡了半夜的钥匙果然软了些。第二天早上,林默用细铁丝缠着棉球,小心翼翼地往钥匙孔里蹭,锈渣混着醋液流出来,在白瓷碗底积成层青绿色的泥。周砚凑过来看,突然指着钥匙柄:“你看这‘福’字旁边,是不是有字?”
仔细一看,果然有行极小的刻字,被锈盖着大半,只露出“民国三十八年”几个字。“那时候他刚娶李婶,”林默指尖抚过那些字,“想必是特意刻上去的,算个念想。”
去完锈的钥匙露出了原本的黄铜色,只是表面坑坑洼洼,像块饱经风霜的老树皮。林默找出最细的砂纸,蘸着蜂蜡慢慢打磨——蜂蜡是张婆婆给的,说“擦在铜器上能防再生锈,还带着点蜜香”。
磨到钥匙齿时,他动作更轻了。有两个齿已经磨平了半截,显然是常年开锁磨的。“得补补,不然咬不住锁芯。”林默从周砚那堆铜件里挑了块薄铜片,用小锤敲成细条,一点点嵌进磨平的齿槽里,“就像给老人镶牙,得贴合着原来的形状来。”
补齿的功夫最费神,林默蹲在桌边磨了整整一个上午。阳光从东边移到西边,钥匙上的蜂蜡被晒得微微发软,散出淡淡的甜香。周砚端来碗槐花粥,看他额角的汗滴在钥匙上,赶紧递过块帕子:“歇会儿吧,李婶又不急着用。”
“她昨儿夜里来门口转了三趟,”林默头也没抬,手里的小锉刀在铜片上蹭出细碎的火星,“嘴里说不急,眼睛总往祠堂这边瞟。”
补好的钥匙齿终于有了形状,林默又用细锉刀把边缘修得圆润,免得划手。最后一步是上蜡,他把钥匙放进融化的蜂蜡里浸了浸,捞出来时,黄铜表面裹着层温润的光,“福”字和那行小字都清晰起来,像被岁月重新擦亮的眼睛。
傍晚给李婶送钥匙时,她正在院子里晒豆角。看见林默手里的钥匙,手一抖,豆角撒了一地。“认不出来了……”她接过钥匙,指尖在“福”字上摸了又摸,突然捂住嘴哭了,“这是他临走前一天,还攥着这钥匙说,等秋收了就修修那柜子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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