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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们俩倒好,在这里搞得像生离死别似的!
我不但给林梦算过命,也给我们全家都算过了。
大师说,长宁只要撑过三十三岁,以后活到九十岁也没问题。
更何况,现在医疗技术越来越先进,
以我们家的经济实力,绝对不会让你有早逝的可能性!
你确实应该感谢林甜甜,那年要不是她把你从浴室救出来,你真的很危险!
好了,言归正传,听我说:
我同意大家的建议,举行集体婚礼。
我刚才在门外大致听了你们俩的对话,
我集中一下你们俩的建议,也说说我的想法:
一,我也想举行婚礼,不是为了随大流,也不是为了嫉妒吃醋,
而是我心中的梦想,我想看着我最爱的女人穿上我亲手为她设计好的婚纱,
我也想感受一下当新郎的幸福与快乐。
第二,长宁的愿望可以去国外完成。
林梦本身是外籍人士,我们俩只在国内领了结婚证,并未去新加坡领过证,
你们俩可以去新加坡注册登记,顺便举行婚礼。
这样就两全其美了,长宁也不用心里酸酸的了,
林甜甜也不用愧疚了,我也不用觉得对不起长宁了。
第三,长宁以后要学着收敛一下自己的坏情绪,
总生气,不但让别人下不来台,也有害你自己的身体健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