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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问,你呢?
祝燕隐老老实实道:“我喜欢繁华富庶的地方,就好像柳城,或者王城。”再不济金城也行啊,好歹有车马有官道,四通八达想要出门也方便,他比较想不明白:“为什么你们江湖中人金盆洗手后,都喜欢往偏僻之地跑?”难道就不觉得生活四处受制吗?
厉随被问得一噎,但幸好他面瘫,所以看上去还是保持着淡定:“或许是担心有人寻仇。”
“连你也怕?”
“不怕。”
“那为什么还要去偏僻村落?”
“……住三五日,散心。”
祝燕隐如释重负,原来只住三五日,那还可以。他贴心建议,住十天半月也是没问题的,但太久就不行了,因为我,不是,因为你住惯了万仞宫的雄壮大殿,一定受不了苦村子里的茅草房,日子还是要富贵些才好。
厉随道:“听你的。”
祝燕隐面不改色,嗯呢。
厉随笑笑,继续陪着他吃面。白天睡得太多,两人谁也不困,于是一直在外面待到深夜才回住处。厉随将祝燕隐送回卧房,转身就见江胜临也打着呵欠出来了,一派头重脚轻没睡醒的模样,轰然往石桌上一趴:“去,给我弄点吃的。”
“天蛛堂的人下午找了神医三回。”蓝烟差人去替他弄饭,“不过都被祝府的人打发走了。”
“找我三十回也没用,潘锦华能保住命已属万幸。”江胜临揉着太阳穴,“潘仕候没来找你?”
“没有。”厉随道,“估计是顾不上,再或者,他已经把我当成了害他儿子的罪魁祸首。”否则按照那老奸巨猾的性子,昨日爱子情切顾不得面具也就罢了,不可能今天还不来赔笑弥补。
蓝烟撇嘴:“他先前巴结万仞宫,本来也只是为了给他儿子铺路找方便,现在儿子都没了,自然不必再费心铺路,我们倒也省事。”
江胜临道:“我还有一件事,今晨没顾得上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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